兰州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2018-05-17 14:41:58 点击:


 


  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是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残疾人扶贫深入开展,全市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政策兜底、产业带动、项目扶持、社会帮扶等措施摆脱贫困,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市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面临着人数多、分布散,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返贫率高等突出困难和问题,是全市脱贫攻坚战的难点,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以及《兰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有效扩大。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二)主要任务

  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兜底一批,保障贫困残疾人政策性脱贫。

  通过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减少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并改善其身心功能状况缓解一批,保障

  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解困一批,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产业扶持、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带动一批,扶持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加大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让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能创业增收一批,扶持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双联帮扶和基层党组织助残等扶贫工程结对帮扶一批,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助一批,帮扶

  贫困残疾人脱贫。

  通过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康复等专项服务的方式保障一批,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

  二、重点行动

  (一)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优先帮扶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确保贫困残疾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多受益、广受益。

  (二)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结合健康扶贫、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三)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依托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对15-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文盲开展扫盲工作,着力加强教育扶贫,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基础文化水平,增强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

  (四)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通过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落实精准扶贫贴息贷款,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扶持贫困残疾人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和手工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五)光伏助残扶贫行动。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

  (六)电商助残扶贫行动。依托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和当地有利环境,借助知名电商企业,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

  (七)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发挥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依托当地旅游资源,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从事旅游服务、在适合岗位就业增收。

  (八)“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贫困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九)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发动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十)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贫困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

  三、主要措施

  (一)精准建档,动态管理。依照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对农村残疾人户进行精准识别,重点做到贫困户识别认定准、残疾人基本信息录入准、扶持进度记录准、脱贫返贫核查准等“四个准”。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返贫的残疾户按识别程序重新纳入,对达到脱贫标准的残疾户按“脱贫验收”程序有序退出,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残疾人不被遗漏,打牢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工作基础。

  (二)明确目标,按期推进。2017年为集中攻坚阶段,紧紧围绕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这个核心,对接全面小康标准,确保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18年到2020年,三年时间巩固提高,到2020年残疾人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三)普惠特惠,兜底保障。

  1、完善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是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按现行低保标准纳入保障范围,帮助其实现政策性脱贫。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本人申请单独立户、公安部门批准办理后,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健全贫困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由区县政府按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代缴档次。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以及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由区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3、健全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县级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补贴。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将医疗和康复训练周期较长的残疾人康复纳入“特殊门诊”和慢性病的医保报销范围。

  4、加大康复医疗救助力度。将残疾人低保家庭成员和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重点救助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患重病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患重病和因残致贫的残疾人,以及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实施救助;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重点加大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重病残疾人和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实行农村贫困残疾人住院先康复医治后付费的结算机制。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5、落实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政策。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区县民政部门及时给予救助,情况特殊的经市区民政部门认定后可给予二次救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条件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逐步提高残疾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改善供养条件。

  6、提高贫困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水平。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提高特教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年6000元。落实各项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在园残疾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对建档立卡户在园残疾幼儿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特教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接受中职教育的残疾学生免除学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助学金;对兰州市户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助学金。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取得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所需经费和补助标准由生源地政府确定解决。

  7、加强住房保障。区县动态摸清农村残疾人住房情况和存量危房数量,及时将符合政策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危房改造或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加快实施进度。对符合易地搬迁政策条件且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给予积极支持,优先享受迁入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确保残疾人搬迁对象通过综合扶持稳定脱贫。危房改造时,同步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并落实补助政策,改造中同步做好无障碍改造。鼓励区县通过贷款贴息、集中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危房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的改造任务。

  8、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补贴标准由市政府统筹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

  (四)多措并举,精准扶持。

  1、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增收项目。依托政府富民产业政策,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增产增收。重点支持发展以玉米、马铃薯为主的旱作农业,落实好地膜实物补贴政策,促进贫困地区残疾人贫困户年人均增收300元左右;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力争残疾人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年人均增收500元左右;提升苹果、蔬菜、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优质林果、设施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帮助残疾人贫困户年人均增收120元左右。

  2、推进基地扶贫。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涉农公司企业等为培育对象,全市五年内扶持新建50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优先安置800名贫困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500户贫困残疾户增加收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促进机制,对基地经营运转、综合效益、残疾人安置就业、帮扶协议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绩效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推动基地科学管理、创新发展、增强效益,促进基地安置就业和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脱贫的能力。

  3、培训技能发展劳务经济。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落实对残疾人贫困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服务与扶持政策措施。结合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加大对返乡残疾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将脱贫致富的优秀残疾人纳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通过组织引导和奖励支持等措施,助推本地能人带领贫困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减少盲目性,增强稳定性;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疏通就地打工渠道,力争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和输转意愿的都能实现输转就业,持续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工资性收入。鼓励企业、种养大户或农村致富带头人在贫困地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中小型农业机械,有偿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管的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解除贫困残疾人家庭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

  4、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税收优惠、技术支持等措施,扶持发展集中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辅助性就业机构等,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贫困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参照养老、就业等服务机构建设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扶持。培育扶持吸纳贫困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5、扶持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建立贫困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贫困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对其优惠提供孵化服务。对自主创业的贫困残疾人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扶持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贫困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帮助安排经营性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稳步促进盲人就业,推动和扶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品牌化发展。

  6、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建立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目录,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适配、法律救助等领域,设置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制定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支持计划,扩大残疾人就业范围,落实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统筹城乡发展,对未纳入公益性岗位的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应参照城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标准,工作补贴和误工补贴纳入区县财政预算落实解决;区县政府应逐步提高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和误工补贴标准。

  7、借力农村改革。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贫困户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折价入股,用于参与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分配集体收益时,优先保障残疾人贫困户受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残疾人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优先按规定发放补贴。

  8、实施助残扶贫工程。实施阳光电商助残扶贫工程。支持发展残疾人电子商务。将具备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全市电商支持计划,纳入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兰州分基地和淘宝大学(兰州)等专业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残疾人电商培训。通过与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帮助贫困残疾人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实施旅游助残扶贫工程,围绕丰富的农业旅游资源,积极开发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高科技农业、农产品采摘等观赏体验产品,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依托精品丝路、黄河风情等主题品牌线路和交通干线,增设通往主要乡村旅游目的地出口,建设道路景观带,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建设标准化农家乐增收脱贫。

  9、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积极扶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创业基地建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等形式的扶贫增收项目。

  1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扶贫解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11、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积极研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创业就业提供小额贴息贷款支持。完善精准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将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期限延长2年,支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优先为贫困县残疾人创办经营的涉农企业等经济主体提供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支持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优先对残疾人贫困户保证保险费予以补助,并提高补助标准。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开展担保业务,并提供优惠担保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利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建立贫困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将申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创业发展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大病和中药材、牛羊养殖等政策性保险保障体系,并提供全额保费补贴。

  12、统筹助残帮扶力量。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动员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结队帮扶贫困残疾人,在生产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扶持,贫困残疾人不脱贫,帮扶工作不脱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助残扶贫工程”,“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依托“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光彩事业”、“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加大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力度。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各种社会帮扶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

  四、脱贫考核

  (一)考核方法。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全市精准脱贫考核范围,按照全市脱贫成效《考核办法》和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脱贫验收。对实现脱贫的残疾人贫困户,按照“12345” (一核二看三比四评议五公示)的贫困人口进出识别认定程序,实行整户脱贫验收。要对照贫困户脱贫验收指标,紧紧围绕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情况,按照贫困退出验收标准进行认定,对达到脱贫指标的,按照脱贫验收责任体系,通过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环节,层层审核把关脱贫退出;对没有达到脱贫标准的和返贫的继续精准扶持,直至稳定脱贫。

  (三)工作配合。各区县残联部门负责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考核的配合工作,重点是要掌握并提供本地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数据、当年完成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数据以及残疾人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等。区县自评时,县级残联要配合扶贫等部门做好年度贫困残疾人脱贫人数核定工作,准确计算本地贫困残疾人脱贫率,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现象发生。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将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纳入本区县脱贫攻坚行动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共同考核。各区县政府残工委要成立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残联),加强工作领导和部门协调,督办政策措施落实。各区县残联组织作为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区县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推动作用,积极参与规划制定、资金项目分配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乡镇残联和村残协要积极发挥作用,主动配合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提供最后一站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市“1+21”精准扶贫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共同发力补齐短板。县、乡、村要逐级靠实工作责任,签订责任状,抓好各项贫困残疾人扶贫措施和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地,确保残疾人贫困户如期脱贫。

  (三)加强督查。将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作为扶贫工作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区县 精准扶贫对贫困残疾人的项目扶持、资金投入及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接受第三方评估。建立涉及贫困残疾人的重大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时效。将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开发有关法规政策体系依法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残疾人自强典型和助残扶贫典型纳入宣传、表彰范围,依托“10·17”全国扶贫日宣传平台、残联信息网站等,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及时发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脱贫典型和助残典型,通过典型引导,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脱贫信心、激发其加快脱贫的内生动力。

  区县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

  兰州市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行动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1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

  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

  市残联

  市委组织部

  2

  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

  结合健康扶贫、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市残联

  市卫计委

  3

  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

  依托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对15-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开展扫盲工作,着力加强教育扶贫,提高残疾人的基础文化水平,增强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

  市残联

  市教育局

  市农委

  团市委

  市妇联

  4

  产业扶持助残

  扶贫行动

  通过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利用精准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市残联

  市农委


  5

  光伏助残

  扶贫行动

  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

  市残联

  市发改委


  6

  电商助残

  扶贫行动

  依托国家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和有利环境,借助知名电商企业,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

  市残联

  市商务局

  7

  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

  发挥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依托当地旅游资源,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从事旅游服务,在适合岗位就业增收。

  市残联

  市文旅局

  8

  “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

  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市残联

  市妇联

  9

  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

  发动各级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市残联

  团市委

  10

  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

  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

  市残联

  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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